前立委羅福助等人被控炒作吉祥全球股票,坑殺散戶,319名投資人不甘損失,透過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向羅福助等人求償7200多萬元,一、二審皆判決不必賠償;高院更一審認定,吉祥公司當年財報雖有未揭露羅福助等關係人交易的不實情事,但該關係人交易經媒體報娛樂城導後,股價沒有顯著波動,無法確認投資人受到損害,今仍判決駁回。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吉祥全球與佳必琪科技炒股等案,認定羅福助涉嫌炒作吉祥全球股票,坑殺散戶,不法獲利新台幣8.4億多元,其中疑有4億元匯到中國,2011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線上娛樂城等罪將羅福助、吉祥公司主管等多人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羅福助另案被控炒作桂宏公司股票、逃漏稅等案,被判刑4年定讞,卻在發監前夕突然不見蹤影,經查潛逃中國,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時效至2030年12月為止。
據傳,羅福助娛樂城潛逃中國後,疑擔任一家鋼鐵公司董事,但未獲證實。
319名投資人透過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羅福助擔任吉祥企業集團總裁,對吉祥全球公司的營運、資金、財務均有實質主導權與決策權,319名投資人因誤信吉祥全球公司財報,直到2011年6月3日該財報不實遭媒體揭露後,造成股價受挫,才知道受騙,因此向羅福線上娛樂城助等人求償7203萬多元。
一、二審均判投保中心敗訴,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
更一審指出,吉祥全球公司財報確有未揭露羅福助等關係人交易的不實情事,但該公司已於2008年4月30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該交易訊息,並載明交易金額,投資人已知悉吉祥全球公司是以4億8千萬元處分相關房地。此外,2011年6月3日此關係人交易的消息經媒體報導後,吉祥全球公司的股價漲跌互見,沒有顯著波動,無法證明投資人遭受損失,因此今仍判決投保中心敗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