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掬水軒第3代吸金12億 公司連帶判賠2.8億

最後更新時間: 2021 年 10 月 5 日

知名食品公司「掬水軒」第3代接班人柯富元,2001年間為了活化資產,把中壢廠規畫為購物中心,並以掬水軒公司名義獨資成立「掬水軒開發公司」辦理開發案,透過預售店面等方式吸金12億元,未料柯富元娛樂城卻把其中2.8億元挪到掬水軒食品公司,被依背信罪判刑15年5月確定,通緝中;另有103名被害者興訟求償,高等法院28日判掬水軒食品、掬水軒開發、柯富元應連帶賠償2億8582萬4000元。

判決指出,柯富元原擔任掬水軒食品公司董事兼總經理,2011年間考量公司業績不佳,為活化公司資產及多角化經營,規劃開發該公司的中壢食品工廠舊址為「掬水軒購物中心」,並由該公司獨資設立掬水軒線上娛樂城開發公司,由柯富元擔任董事長,負責購物中心開發案。

詎料,柯富元因無法籌措全部開發資金,竟與另一間公司合謀,推出「招財金店面」、「精品百貨專區」、「萬得卡會員」等專案,將開發案的店面,劃分為銷售單位預售,或推銷預購會員卡,允諾給予娛樂城購買人與本金顯不相當的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致投資人與其締約並交付投資款。

高院認為,柯富元為掬水軒食品公司董事、掬水軒開發公司董事長,執行業務違反銀行法規定,被害的投資人有權依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請求柯富元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次,因為契約已陷於給付不能,掬水軒開發公司亦應負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高院認為掬水軒食品公司無故受益,致掬水軒開發公司受損害,應把錢還給掬線上娛樂城水軒開發公司,但柯富元與掬水軒開發公司怠於行使權利,被害人為保全債權,得以用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權利。

娛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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