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退役軍人收到稅捐單位寄給前妻的節稅通知,涉嫌擅自打開偷看,還當證據打官司而露餡,被橋頭地院刑事判處拘役55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民事部分判賠2萬元娛樂城,總共7萬5千元,始料未及。
據了解,曾姓夫婦雖然離婚,曾妻尚未搬離高雄市左營區原住處,也未更改其相關文書之寄送地址。前年6月22日,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寄節稅通知書到該處,並註記「非收件人請勿拆閱」,曾男竟未線上娛樂城轉交前妻,甚至擅自拆開偷看,因而得知其妻擁有土地之事。
由於曾姓夫婦有民事官司,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曾男並在同年十月間,把前妻擁有土地之事,當作呈堂證據,曾妻因而得知曾男偷看信,憤而提起刑事告訴,並認為他侵犯隱私權,要求賠償6萬元精神撫慰金。
男曾則指稱,節稅通知書不是重要信娛樂城函,僅為善意的通知,其內容並無前妻房屋建號、土地地號及其財產資料,否認侵害隱私權。
橋頭地院調查,曾男在去年7月中旬,始以存證信函將該通線上娛樂城知書返還前妻,涉及侵占及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被地院判處拘役55日定讞,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共5萬5千元。
此外,曾男擅自拆信偷看,致使前妻權益受害,並審酌雙方收入、經濟能力等因素,認為他另賠償2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