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卅四歲鄭姓警員執勤時,見一名女騎士打扮出眾、面貌姣好,竟藉職務之便,透過車號查詢她的個資,私下傳訊加好友,女騎士看到訊息且發現對方是警察,懷疑隱私權遭侵犯投訴,桃園警分局經查,鄭員確實不當查詢民眾資料,除記過兩次,並列為優先汰除對象,桃園地檢署也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起訴。
記過兩次 列優先汰除
去年九月七日上午七點多,鄭員娛樂城於桃園區春日路與三民路口執行路暢勤務,被一名女騎士的外表、打扮吸引,竟記下她的車牌,於同日上午七點四十六分到九點廿一分間,多次使用警用小電腦查詢女騎士車籍、姓名及年籍。
鄭員藉此搜得對方IG、臉書後,私下傳訊女騎士求交友,女騎士發現對方是警察,覺得怪異便刪除,豈料,鄭員沒多久又傳送交友邀請及「嗨嗨!有打擾到妳嗎」訊息,引發女騎士懷疑隱私權遭侵線上娛樂城犯,向警局投訴。
鄭員在警詢、偵查時均坦承犯行,並有女騎士提出的訊息紀錄及鄭員當天勤務表、工作紀錄簿、行車軌跡、查詢警用小電腦紀錄等證據,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娛樂城資料罪嫌將鄭員起訴。
曾偷拍裙底PO網獲緩起訴
據了解,鄭員脫序行為不只這件,二○一五年他涉及在餐廳偷拍女子裙底風光,還發布上網大讚「完美」,網友發現拍攝者竟是警察,將照片備份投訴,引發軒然大波,最後獲緩起訴。
桃園警分局指出,鄭員不當查詢民眾資料,並加入線上娛樂城及追蹤臉書、IG社群帳戶,招致社會不良觀感,已影響警譽,獲報立即調查,依規定行政處分及移送法辦,並列為加強關懷輔導及優先汰除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