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立大學在職專班學生聚餐,葉姓男子起鬨和大家玩餵食遊戲,男女同學嘴對嘴餵食、打鬧,女同學阿芳(化名)拿手機拍娛樂城照,其他同學見狀搶她手機欲刪掉親密照,阿芳欲搶回手機,突遭葉男自背後強行環抱2次,腹、腰遭熊抱覺得噁心厭惡,怒告同學葉男,他辯稱為刪照片保護肖像權,自認正當防衛,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判他50天拘役,得易科5萬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葉男和在職專班的同學們於2019年10月間在阿榮海產店聚餐,同學們大玩餵食遊戲,起鬨男、女同學用嘴互相餵食點心,葉男和另一名線上娛樂城女同學嘴餵傳食物,被阿芳用手機拍下,被拍到親密照的同學衝過去搶走她的手機,欲將這些照片刪掉,阿芳追出欲拿回手機。
被告稱因自己也是照片的主角之一,擔心阿芳把嘴對嘴餵食遊戲的親密照上傳網路,情急之下雙手環抱其腰、腹,但辯稱已娛樂城盡量避開身體接觸,因女方身材比他高大,對方強行越過他,為保護自己的肖像權,不得不環抱阿芳腰部,希望刪除手機內照片,自認只是正當防衛,沒有性騷擾的犯意,主張不罰、駁回,若有防衛過當,也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被告與女同學阿芳追逐、搶手機、環抱等動作,均為數秒間的短時間接續行為,阿芳指控被告不僅雙手碰觸其腰部,更以全身貼線上娛樂城住我後背,她當場表達不悅,並掙脫要去追回手機,但瞬間又遭被告強行擁抱,著實感到不舒服,法官採信被害人指控,認為被告行為已破壞被害人所享有不受干擾的平和狀態,判葉男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