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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鴿涉造謠判不罰 律師:詆毀公權力公正性,警方應抗告

最後更新時間: 2022 年 1 月 5 日

「條子鴿」酈俊睿去年在臉書影射多年在台北市攔查到時任行政院長謝長廷的養子張維洲,遭嗆「你不知道我爸是誰嗎?」隔天他就被記2支申誡,台北市警士林分局查證後認為所述不實,依社維法散布謠言送辦,台北地院判不罰;對此,律師周武榮認為,酈的言論造成社會廣泛不安而爭論,使不少民眾相信其言論而認為公權力包庇特權,對公務執法公信力感到不安、厭惡,已構成廣義的社會恐慌,建議警方提抗告,並加強舉證,改判空間不小;律師林振煌認為個人名譽事項,確實較難證明娛樂城妨害公共安寧,但張維洲若告條子鴿虛構事實誹謗,勝算相當高。

據指出,謝長廷與張維洲已向檢方另案控告刑線上娛樂城事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律師周武榮認為,社維法散布謠言的要件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而有沒有引發社會恐慌,應以不實訊息的點閱量、有多少人相信、造成的紛擾程度為準,恐慌一詞是內在主觀的模糊概念,不實訊息讓多數閱聽者感到驚悚、訝異、厭惡、不舒服等負面感受,即達到廣義的恐慌程度,未必要使感到害怕、恐懼才成立恐慌要件。

周武榮說,經警方查證,條子鴿身為公眾人物,卻在臉書公開捏造不實、公然說謊,已是事實,其不實陳述讓許多人相信,而產生「政府高官與家人搞特權、警局高層為特權服務而欺壓娛樂城懲處基層員警」的不良印象,打擊公權力的執行公正性,對公務機關與公權力感到不滿,且討論度甚高,已達廣義的恐慌,仍有相當大的改判空間。

周建議警方在抗告時,具體引述該篇臉書的點擊數、正負面評價數、留言數、民眾留言的爭論意見等,以證明條子鴿此留言確實造成社會不安。

律師林振煌認為,此案外觀上確實較難成立散布謠言,個人名譽線上娛樂城毀譽較難與公共安寧產生連結,但至少成立捏造事實毀人名譽的文字誹謗罪,被條子鴿指涉的當事人張維洲,可控告刑法妨害名譽罪,勝算頗大,而謝長廷在文中未被指涉與條子鴿交手、對話,沒有事實交集,因此恐怕告不成。

條子鴿的不實言論也詆毀警局為了討好高官而懲處他,林振煌認為,立院去年底已三讀通過廢除侮辱公署罪,不能處罰;至於侮辱公務員罪,因條子鴿指稱的上級是「副分局長」,但他當時任職的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並沒有副分局長一職,侮辱對象不明確,有待檢方釐清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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