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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劈腿饒舌歌手 疑他花心誣告性侵

最後更新時間: 2022 年 5 月 8 日

曾參加「大嘻哈時代」的饒舌男歌手,和一名學妹發生性關係,事後收到學妹寄來「和解書」,告知若不付錢和解就提告性侵,歌手認為兩人是合意行為而未照辦,果然挨告。學妹指控歌手以工作為由多次侵害她,被告堅稱未違背學妹意願,且感覺自己是被「仙人跳」;台南地院認定,事發後學妹仍關心歌手生活,有違常理,判被告無罪。

 

自認沒強迫 歌手拒和解

 

據了解,歌手去年間開了一間娛樂城餐飲店,提供母校學生工作機會,在學校臉書PO文徵才後,學妹跟他搭上線。學妹指控,第一次見面時兩人喝了些酒,第二天歌手以討論工作為由,將她約到歌手住處,結果對方不知道給她吃了什麼,導致她全身無力,隨後又被歌手侵犯兩次。

學妹並稱,後來歌線上娛樂城手又連續兩天以心情難過為由,提及「希望來陪我」,她去了之後再遭侵犯。

事後持續關心互動 判無罪

檢警追查認為案情有疑點,既然學妹第一次已被侵犯,為何隔天仍去歌手住處?學妹對此表示,歌手多次用性命來威脅她,娛樂城迫不得已才再次去歌手住處,未料歌手得寸進尺,甚至一邊講電話、一手摀住她的嘴巴對她侵犯。

歌手稱,還在學校就讀的學妹,有交往中的男友,他與學妹發生關係後,學妹卻誤解他有劈腿行為,才對他提告,還寄和解書給他,要求付和解費。

法官過濾被告提供的兩人對話紀錄,線上娛樂城發覺學妹指稱遭性侵後,隔天中午還送便當到歌手家,以及兩人接連多日互相關心對方的生活,加上對話也有些曖昧,認為無證據證明歌手以違反學妹意願方式與他發生性行為,依此判無罪;可上訴。

娛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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