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1歲大男童在寄養家庭被人激烈搖晃重創腦部和視力,由於找不到真凶,疏於照顧的蔡姓婦人被地院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8月,高雄高分院審酌她賠償150萬元和解,予以宣告緩刑3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蔡女為高雄市社娛樂城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寄養家庭照顧者。胡童自2018年9月7日起,安置在她住處接受照顧。
同年11月23日下午4點30分至5點間,蔡女逕自至廚房煮晚餐,胡童獨線上娛樂城自在房間內睡覺,遭人不明原因以手強烈搖晃,導致右側腦膜下急性血腫與多發性蜘蛛膜下腔出血、雙眼視網膜嚴重點狀出血,視力嚴重受損。
後來蔡女聽到胡童大哭,趕緊跑到房間,發現狀況有異,將他送急診,經醫院通報社會局提告。
蔡女指稱,案發當時忽然聽到碰一聲及胡童哭聲,發現他從嬰兒床翻落地面磁磚並嚎啕大哭,經確認無傷勢但還是持續嚎啕大哭,就抱起他到樓下遇見其夫,一起帶到醫院急診。娛樂城
高雄高分院指出,據醫院報告,胡童遭遇虐待性腦傷事件,推測為單次近日內(3日內)所受傷情事最為可能,並認為他是遭人激烈搖晃受傷,跌落的可能相當低,蔡女所辯不足採。
不過,由於缺乏證據是何人所為,只能追究蔡女過失刑責,並審酌她在審理期間,已支付150萬元,又在醫院照顧胡童2線上娛樂城個半月,加上告訴代理人替她求處緩刑,因此維持原審8月徒刑,另予以宣告緩刑3年,不用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