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蔡姓男子在某大學綜合大樓,見2名女學生進入廁所,涉嫌以手機置於門底縫隙,偷錄她們如廁,被橋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沒收手機。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13日晚娛樂城上8點多,蔡嫌在高雄某大學綜合大樓,見2名女學生進入該大樓4樓女生廁所後,竟萌生淫念,尾隨她們上樓欲偷拍。
陳女等如廁之際,蔡男涉嫌手持手機,並開啟錄影模式,把手機置線上娛樂城於門底,涉嫌分別竊錄2人如廁持續1到3秒,2人察覺有異,立即通報校方。
轄區武分局接獲報案後,依涉嫌妨娛樂城害秘密罪,將蔡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蔡嫌應訊時坦承犯行,並有意和解,陳女2人則堅持提告,拒絕原諒他。
承辦法官審酌蔡嫌偷拍身體私密部位,侵害陳女等隱私甚鉅,更使2人線上娛樂城的心理深烙傷痛,加上未賠償及取得對方諒解,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